本文目录一览:
- 1、外籍头目毒品控制90后黑客盗刷银行账户获20余万是怎么回事?
- 2、未成年"黑客"为什么会涉嫌犯罪?
- 3、黑客攻击判刑
- 4、电脑“黑客”需负什么法律责任?
- 5、黑客的行为是否合法???
- 6、制造勒索病毒的黑客会有什么刑罚?
外籍头目毒品控制90后黑客盗刷银行账户获20余万是怎么回事?
在昨日举行的案情通报会上,警方认定这是一起高科技、高智商、跨境、跨平台的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涉嫌犯罪团伙头目利用毒品控制“黑客”,通过破解电子产品的密码,在1个多月时间内,窃取多名被害人至少20余万元。
深夜“不知不觉”账户被盗刷
今年2月3日,深圳警方接到市民何先生报案称,自己手机被远程锁定,某电商平台账户在凌晨被盗刷。据何先生表示,当晚自己在凌晨4点左右醒来,下意识地操作手机时发现手机黑屏,随后他发现,自己的手机曾被一个陌生号码接管。
来自运营商的短信显示,这是一项办理添加副号的业务,何先生的手机号码被他人添加为副号。当副号手机关机,所有短信都会被主号接收,有人趁此期间接收何先生的短信验证码,在其某电商平台账户用白条消费和申请贷款,把钱款通过银行卡转账和ATM机无卡提现窃取,造成何先生损失53000元。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罗成钢介绍,警方经调查发现,还有多名受害者和何先生情况相似,系同一团伙作案。该团伙从2017年1月份开始作案,在1个多月的时间内,可以查实的通过这种方式窃取多名被害人共计20余万元资金。“为了让受害者难以察觉,犯罪分子专挑深夜作案,整个过程不需要与受害者有任何接触,受害者也无需回复任何短信,防范十分困难”。
罗成刚说,通过摸排警方发现,跟何先生网络账户所有相关的盗刷消费均来自于大连。
2月26日晚,深圳警方在大连经济开发区和金州区控制犯罪嫌疑人韩某、陈某、杨某,警方同时缴获笔记本电脑一台、作案手机若干部、20余张作案银行卡。
入侵“云服务”分多步骤作案
经警方、手机生产商360公司和运营商中国移动调查分析,该犯罪团伙通过多个步骤进行作案。
首先是掌握了受害者网银四大件(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以何先生的案件为例,1月30日,犯罪嫌疑人利用已经掌握的何先生个人信息,通过技术手段尝试盗取其手机“云服务”账号,由于何先生使用的密码较为简单,“云服务”账号最终被成功登录。
2月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用自己的手机号作为主号,利用“云服务”平台的“短信回复”功能回复绑定运营商副号业务的确认短信,并向何先生的手机号发出绑定副号申请。因绑定副号需要机主二次确认,犯罪嫌疑人利用已攻破的手机“云服务”平台的“回复短信”接口,在何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主副卡绑定,使何先生手机号成为犯罪嫌疑人的副号。
最后,犯罪嫌疑人再利用“云服务”的“销毁资料”功能,强迫受害者手机处于离网和关机状态,其间犯罪嫌疑人利用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入侵何先生网络购物平台账号,用白条进行消费,再发起互联网贷款,将相关钱款通过何先生的银行卡转账到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中。
外籍头目毒品控制90后“黑客”
经警方调查,1978年出生的新加坡籍犯罪嫌疑人韩某是该团伙头目,常年在中国大陆活动,通过网络社交群获取大量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捆绑的手机号等信息。据韩某交代,他常年在大连生活,并包养着一名情妇,生意失败后开始从事诈骗,并从广西找来陈某和杨某做帮手。
犯罪团伙中,1990年出生的陈某主要负责实施银行卡盗刷,研究各品牌智能手机和运营商业务;1975年出生的杨某则负责去ATM机取款,每次从取得的现金中分取20%的利益。
“陈某是一名90后黑客,技术很强,盗刷能否成功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警方透露,韩某还长期用毒品对陈某进行控制。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陈某并没有从该案中获得钱款“提成”,他所获得的仅是韩某为他提供的毒品。
每个诈骗目标平均研究7小时
经初步审讯,警方发现此团伙对各家手机“云服务”的功能非常了解。2016年11月起,陈某着手研究“云服务”,结合已掌握的网银四大件信息,企图寻找作案机会,经过2个多月的研究和测试后开始作案。
警方表示,这个犯罪团伙选择作案目标非常谨慎,实施盗刷前,对每个作案目标各种信息的梳理研究时间平均达到7小时。犯罪团伙被抓时,陈某还在测试另一知名国产手机品牌“云服务”的盗刷方式。
不仅如此,该犯罪团伙对各种运营商业务、银行转账系统进行了深入研究。就在作案前,陈某还多次致电运营商,对副号绑定无法生效的各种情况进行咨询。据陈某交代,由于农行、建行的转账系统安全性相对较高,如遇行骗目标使用这两家银行卡就会放弃作案。
提示
分开设置密码可以回避风险
综合多方调查,警方认定这是一起依托于个人信息非法交易产业链,结合了手机“云服务”、运营商副号业务及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高科技、高智商、跨平台、遥控式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时,团伙具备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为躲避追查使用无线网卡作案,作案地点也经常变换,通常选择不需身份证登记的小旅馆居住。
罗成钢介绍说,目前可以对广大手机用户所做的提醒是,为了确保财产安全,可以在密码设置上多下一些功夫:“消费平台的密码、手机密码以及在互联网其他领域的密码,尽量不要设置得太简单,也不要设置成同一个,这样被破解的风险会减小很多”。
专业人士表示,从这起案件不难看到,随着执法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的力度增加,诈骗团伙也在变得越来越高度专业化,未来跨平台、跨厂商、跨业务链条的高度专业化分工的犯罪形态会越来越多。
未成年"黑客"为什么会涉嫌犯罪?
20岁的江苏淮安小伙王力(化名)1年前还是一名“黑客”:因非法侵入计算机网络系统,涉嫌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出生在苏北农村的王力喜欢学习计算机知识。从初一起,随着掌握的计算机知识越来越多,王力对信息安全技术产生了浓厚兴趣,并牵头创建了一个QQ群,在群里与其他志趣相投的电脑爱好者一起探讨。
2015年暑假,即将进入高三学习,为了炫耀“黑客”技能,吸引更多好友加入QQ群,王力侵入一个网站系统后台,将含有大量公民信息的文件压缩包放在群里,供人随意下载。
由于法律观念淡薄,此时的王力压根儿不知道这一炫技行为已涉嫌犯罪。2017年年初,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已就读某大学信息网络管理专业的王力抓获。随后,王力被取保候审。
王力交代,他组建QQ群的目的是提供一个相互学习计算机的交流平台。在互联网上,利用搜索到各种检测网站漏洞的代码,去检测国内外网站是否存在漏洞。
“找到网站漏洞,我一般也不侵入进去,有时候还会帮助小网站修改网页、堵塞漏洞。”面对检察机关的讯问,王力告诉检察官,他平时检测和侵入网站的举动,就是想多学习掌握一点网络技术。
“王力这孩子家庭条件很好,不缺钱,他误入歧途,纯粹就是想在圈子内炫耀网络技术。”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唐新宇说。
2017年8月,当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开始更多地从王力作为未成年人的视角,而非犯罪行为本身来办理案件。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时得知,王力作案时未满18周岁。
案发后,王力考上了大学。面对这名特殊的“天才少年”,办案检察官迅速启动社会调查程序,走访王力父母、身边同学、朋友、老师,受访人一致反映王力性格外向、乐于助人,自幼和父母生活,家庭氛围好,爱学习能钻研,对计算机技术感兴趣,没有不良记录。
王力的母亲表示愿意承担监管职责,司法局同意将他纳入社区矫正对象。
2017年暑假期间,王力在某网络公司实习期间,在检察机关允许下,他利用网络技术,积极协助外省公安部门进入一传销组织内部信息系统,成功破解170多万条注册信息,为警方办案提供重要线索。
2017年12月12日,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同时开展双向保护,联系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重拾信心,联合王力的父母、学校老师,开展跟踪考察,多方联合对其开展关爱帮教转化。
今年6月12日,经过6个月的考验期,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得知可以重返校园,王力一家非常珍惜这次机会,王力母亲在其就读的大学附近租房陪读。而经过多次谈话引导,讲解法律法规,王力也比以前更知法守法。
“现在如果有人或单位请他帮忙破解计算机安全系统,他会第一时间向老师和检察官汇报,询问我们能否‘帮忙’。”今年4月,当唐新宇再一次来到王力所在的学校进行跟踪考察时,王力已从以前的不问不答,变成主动聊天。
更让唐新宇欣慰的是,通过帮教,王力将喜欢的计算机技术用于正途,他个人在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官方网站“白帽子原创积分排名”中,长期保持全国前5名。
所谓“白帽子”,就是正面“黑客”,他们主要借助掌握的计算机技术,识别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中的安全漏洞,但并不会恶意去利用,而是公布其漏洞,便于进一步完善系统的防御功能。
在大学期间,王力还与其他4名同学一起组成“白帽子”团队,钻研网站安全技术,团队共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网络平台颁发的原创漏洞证明130多张,他个人拥有70多张。今年3月,在江苏高校组织的信息安全比赛中,他荣获一等奖。
黑客攻击判刑
黑客攻击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电脑“黑客”需负什么法律责任?
在这些黑客中大部分是青年人,他们的平均年龄只有16岁,他们被认为是对企业信息网络最危险的威胁。关于黑客行为的法律责任,并没有太多的讨论,本文尝试就此做一些分析。
什么是黑客黑客是计算机专业中的一群特殊的群体,是英文hacker的音译,直译的话是砍的人、劈的人,好可怕,象是在大街上打打杀杀的人。早期,在美国的电脑界也是带有褒义的,普通公众对黑客一词恐怕各有不同的理解,法律上对此并没有给出定义,学术上也没有一个权威的解释,大多数人一般理解为专门破坏网络及电脑系统的人。
很多黑客通过病毒入侵、攻击电脑系统和摧毁信息等手段,专门从事网络诈骗、窃取政府、企业和个人信息,甚至进行恐怖主义等破坏性活动。其实更多的黑客只是觉得好玩,你说你的网站安全防护多好,他偏要破解给你看,破解了他不进行任何破坏,他要的只是一种满足或者征服的感觉。譬如雅贼开了人家的防盗门又关上,并不拿走任何东西,在屋里写上到此一游,让人虚惊一场。
在我国目前黑客针对网站一般在做这些事情:1、盗窃资料,2、攻击网站,造成网路堵塞,无法对外服务3、进行恶作剧,删除、更换网页,4、进入系统,告知漏洞。
黑客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如果说黑客行为更多的是一种技术手段,技术手段本身是不存在承担责任一说的,。至于使用了这种手段是不是要承担责任,我们要根据其使用目的和造成的损害来分析,下面我们逐项来讨论这些黑客们应当承担的责任。
1、盗窃资料
需要盗窃的资料一般来说都是保密资料。根据资料的不同性质,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A、如果盗窃的被国家视为机密资料,是构成犯罪的,例如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试题涉嫌被人用黑客手段盗窃了,这个黑客就要被判刑了;
B、如果通过黑客手段盗窃其他单位的技术或商业秘密,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C、如果普通保密资料也可能因为侵犯商业秘密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攻击网站,造成网路堵塞
不管是出于竞争的目的,恶意攻击,还是出于好玩的心里故意造成其他网站网路堵塞,造成其他人无法访问,那么都将对其他网站造成损失,造成了损失当然是要赔偿的。如果是大型网站,交易繁忙,网路堵塞造成的损失将是巨大的,黑客也将面临巨额的赔偿。
3、进行恶作剧,删除、更换网页
进入别人的网站,更改网站内容,或者将重要内容进行删除、修改。大部分网站往往是作为公司形象进行宣传的,这样一更改公司形象大受影响,也一定要造成相应的损失,那么黑客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另外,网页的页面设计及文字内容是享有著作权的,你擅自给改了,就是侵犯了著作权,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也有的黑客喜欢将别人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破译,然后将用户名和密码挂在网络上。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属于商业秘密,如果将他人的商业秘密公布在网络上当然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进入网站,告知漏洞
悄然进入别人的网站,不声不响又走了,然后给网站发封信,告知其网站安全有漏洞。给人造成精神的压力,如果要求索赔精神损失也是说得过去的。
当然黑客做法很多,对于他们的行为性质需要根据他们的行为目的,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
黑客行为的刑事责任
我国规定了相应两种和计算机有关的犯罪,1、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数据、程序罪和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1、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数据、程序罪和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这是选择罪名,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功能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的构成破坏计算机数据、程序罪;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构成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构成以上犯罪一般将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下,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黑客的行为是否合法???
如果说黑客行为更多的是一种技术手段,技术手段本身是不存在承担责任一说的,。至于使用了这种手段是不是要承担责任,我们要根据其使用目的和造成的损害来分析,下面我们逐项来讨论这些黑客们应当承担的责任。
1、盗窃资料
需要盗窃的资料一般来说都是保密资料。根据资料的不同性质,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A、如果盗窃的被国家视为机密资料,是构成犯罪的,例如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试题涉嫌被人用黑客手段盗窃了,这个黑客就要被判刑了;
B、如果通过黑客手段盗窃其他单位的技术或商业秘密,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C、如果普通保密资料也可能因为侵犯商业秘密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攻击网站,造成网路堵塞
不管是出于竞争的目的,恶意攻击,还是出于好玩的心里故意造成其他网站网路堵塞,造成其他人无法访问,那么都将对其他网站造成损失,造成了损失当然是要赔偿的。如果是大型网站,交易繁忙,网路堵塞造成的损失将是巨大的,黑客也将面临巨额的赔偿。
3、进行恶作剧,删除、更换网页
进入别人的网站,将人家的首页更换成一张色情图片,或者将重要内容进行删除、修改。黑客的想法不过是恶作剧而已,但是对这些网站将造成一定的损害。有的很多网站是长期不更新的,也没有人专门维护,网页被更改可能长时间不被发现。大部分网站往往是作为公司形象进行宣传的,这样一更改公司形象大受影响,也一定要造成相应的损失,那么黑客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另外,网页的页面设计及文字内容是享有著作权的,你擅自给改了,就是侵犯了著作权,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也有的黑客喜欢将别人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破译,然后将用户名和密码挂在网络上。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属于商业秘密,如果将他人的商业秘密公布在网络上当然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进入网站,告知漏洞
悄然进入别人的网站,不声不响又走了,然后给网站发封信,告知其网站安全有漏洞。就象徐志摩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非法进入别人的网站却没有这么浪漫,感觉就象小偷进了自己家,不偷任何的东西,还留字条:“你的门锁该换了”,让人虚惊一场,更让人没有安全感,但是要追究责任恐怕也很困难。没有丢东西,够不成盗窃,没有损害,谈不上赔偿。但是毕竟给人造成精神的压力,如果要求索赔精神损失也是说得过去的。
当然黑客做法很多,对于他们的行为性质需要根据他们的行为目的,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
黑客行为的刑事责任
我国规定了相应两种和计算机有关的犯罪,1、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数据、程序罪和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1、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构成的犯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条规定只要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管是不是造成了什么损失,即使是倒此一游也不行。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数据、程序罪和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这是选择罪名,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功能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的构成破坏计算机数据、程序罪;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构成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罪
构成以上犯罪一般将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下,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都是黑客喜欢做的事情,黑客因为年龄比较少,对很多事情缺乏基本的判别能力,他们由好奇心态的驱使,一不小心却构成了犯罪,所以黑客们还是不要“黑”为好。
制造勒索病毒的黑客会有什么刑罚?
近日,“比特币勒索病毒”肆虐互联网,使全球多个国家、多家机构及个人电脑遭受此种病毒软件的攻击。据互联网相关安全专家分析,此种病毒可进行远程攻击,无需用户任何操作,只要开机联网,就能在电脑里执行任意代码、植入恶意程序进行控制勒索。其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影响之严重,犹如“网络瘟疫”,给整个互联网生态和电脑用户带来极大的危害和极其严重的损失。
能定什么罪?
从“比特币勒索病毒”侵害的行为模式来看,病毒制造者也即黑客,将病毒勒索软件在在秘密情况下非法植入他人电脑,使电脑感染病毒后自动加密锁住电脑中的文件资料,并且以此锁住的文件为要挟要求他人支付赎金。这一行为已经涉嫌我国刑法规定的以下四个罪名:
一.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85条的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就可构成上述两罪。如果侵入的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则不需要情节严重,可直接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根据刑法第286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构成此罪。如果黑客在他人不支付赎金的情况下不恢复数据,导致电脑无法正常运行,在造成大面积电脑用户受损的情况下,也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三.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此罪。黑客通过使用病毒软件侵入控制他人计算机的方式勒索他人钱财,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由上可知,如果黑客一旦被抓获归案,我国刑法中有四个罪名可以对其进行规制适用。但应该看到,黑客是利用病毒勒索软件非法侵入和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方式勒索钱财,其行为和目的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根据刑法的一般理论,“择一重”论处,最终应以法定刑较高的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黑客非中国人怎么办?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的黑客可能并不是我们国家的公民或者可能在国外实施了此次病毒勒索行为,我们国家的刑法能不能对其进行适用?根据我国刑法属地管辖的基本原则,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我国就有刑事管辖权。
因此,即使黑客不是我国公民,或者人在我国领域外,只要对我们国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了侵害或者对我们国家的公民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我们国家仍然能对其进行刑事管辖。
警示:做好预防工作
不过,同时也应该看到,此次病毒勒索事件给我们最大的警示不是刑法如何适用,而是如何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我们仍然没有发现真正的病毒制造者,也没有有效的破解加密文件的方法去挽回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
事实上,在规制网络犯罪中,事前的预防比事后的打击更为重要。因互联网无国界,跨区域的特点,网络犯罪行为的实施和所产生的后果已经突破了传统国家地域之间的界限,因此加强国际合作,探讨综合治理模式,共同打击网络犯罪也显得愈发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