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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藩怎么破解(明朝风云破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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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王爷不让出京,明朝时王爷不准进京,哪个方法更能解决藩王问题?

我认为清朝的做法更能体现皇权至尊无双,王爷带兵本就对王朝有威胁性,谁都相当皇帝更何况是与皇帝一脉的皇子呢?

明朝对藩王的处置问题,我认为是不妥的,不然朱棣不会经历一场大战就能够将自己侄子朱允炆的皇位把握在自己的手中,而清朝的王爷想要起兵一般是不可能的,甚至同一辈分的皇子会被称为皇子的皇上诛杀。

明朝藩王制度

朱元璋建立大明朝后,明确规定藩王三年才能入一次京城,然还有一道圣旨是这样的:如若皇上身边有奸佞,可以用清君侧的名义来出兵进京勤王。正是朱元璋临死前的一道诏书才使朱允炆丢了皇位。

朱棣本来三年才可以去一次京城,但还有一点那就是去京城时随从不能过百,也就是说带领一些随身保护自己的人是可以的,但不能带领很多人去,这就会遭到皇帝的猜忌,在当时不论怎么看朱元璋对藩王的制度都是非常正确的。

可惜天不愿与人为,朱棣通过清君侧,一举夺了朱允炆的皇位,当然这其中也有朱棣的老辣,朱允炆的年少,心思简单,因此才会被轻松地夺了皇位,因此在朱棣上位后,将朱元璋留下的诏书改为:没有皇帝诏,任何藩王不能入京。

清朝王爷制度

清朝的藩王也就有三藩了吧!不过被康熙统统平定,清朝对于皇室王爷的制度还是比较严格的,他们没有出宫的权利,出宫的可能只有两种,第一种成为皇帝的钦差大臣可以短暂的出宫。

第二种被皇帝流放,因此可以看出清朝的王爷是非常残酷的,要么提前站队,站错队的下场也是非常惨的会成为陪罪羊,如若你支持的王爷哥哥成为了皇帝,那么恭喜你飞黄腾达,如若不是那便是凌迟之刑。

可以得知清朝的王爷是非常不容易的,因此将自己的命运把握在别人的手上远远不如把握在自己的手上,所以统统全部都去争夺皇帝之位,清朝最激烈的一次争夺皇位还是发生在康熙年间的九龙夺嫡,雍正成功后,除去与自己关系十分好的十三阿哥。

剩下的皇子哪有一个有好的下场呢?显然是没有的,甚至雍正在自己临死前,赐死了很多威胁皇权与自己同辈的王爷,因此可见清朝的皇帝对王爷的制度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综上所述:清朝的王爷制度与明朝的藩王制度都是非常残忍的,不过明朝对待藩王的制度有一点我是不解的,皇帝明明想要安安稳稳为何还要让王爷掌兵呢?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呢?关注我学习更多的历史知识!

明朝怎么节制藩王权力的

削藩只不过是为了集中皇权,使藩王的权力不至于威胁到皇权,而封藩也是必要是,为的是“亲亲之谊”,屏藩社稷。一旦国家有什么灾难,封在各地的藩王可以起到领袖作用。民间尚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说,何况帝王之家,难不成要帝王的儿子两三代以后就成平民百姓甚至穷人么?

明朝对宗室的管理,总的来说,在洪武时期较为宽松,永乐之后渐趋严格。

永乐以前,在政治上,建藩初期,王府不仅有相傅,而且武臣由勋臣担任,出则为将,入则为相。王府官可兼行省参政,为地方行政首长,也可兼都指挥使,掌地方兵权。在封国内,亲王拥有相当大司法、人事权,其官属除长史及镇守指挥、护卫指挥由进行派遣外,其余均在封国境内或所部军职内选用,藩王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境内人民有敢违犯藩王的,由亲王区处,朝迁及风宪官不得举问。这时的藩王是列爵治民,分藩锡土。亲王所居城内布政使、都指挥使及其以下职官,除每月初一、十五一定要到王府候见外,亲王可以随时召见他们。亲王遣使可以直达御前,敢有阻挡者,即以奸臣论处。风宪官以王小过或风闻亲王大过奏闻,即以离间亲亲关系罪处斩。纵使藩王真有大罪,亦不得加刑,只能召到京师,由皇帝发落,重则降为庶人,轻则当面申饬,或遣官谕以祸福,促使改过自新。洪武二十作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奉天门谕群臣,再次强调皇亲除了犯谋逆不赦之罪,其余的罪,均由宗亲会议,报请皇帝裁决,有关部门只许奏闻,不得擅自逮捕;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见天子,私下使人致王罪而使王遇不幸的话,则天子必定是昏君,其长史司并护卫司可行文五军都督府索取该奸臣,都督府应捕奸臣奏斩之,并族灭其家;而且郡王子孙才能堪用者,考验授职升转,即洪武时宗室子弟可以入仕。这些规定都足以使藩王直到作为天子耳目、监督地方的作用,尤其是当朝无正臣、内有奸恶,亲王有权训兵待命,等天子密诏统领镇兵讨伐。

经济上,藩王不仅终身有俸禄,而且待遇很优厚。岁禄单是米一项,即达5万石,是正一品大臣的50倍。此外,还有册封、宫室、婚姻、丧葬等费用,并给予厨役、斋郎、铺陈等杂役人员。

但是,到朱元璋后期,从在外诸王府大兴土木、擅役工匠,靖江王府官欺凌指挥耿和等等问题中,亦渐渐感到藩王权重对皇权是个威胁,特别是皇太孙也曾问他:“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所以又规定:不许亲王同时朝觐,只能一个亲王来朝,平安回到封国后,派人以书信方式报给其他亲王,才能来朝;而且进京朝觐时,留京时间不过十天左右,即遣返封国,以防止藩王与朝臣的勾结。又规定:亲王王子要入侍,这更是含有人质之意。后来又规定:王府废除王府的相傅,升长兄司为正五品,长史由皇帝亲自选派,若王有过,则诘问长史,即长史有监督、规劝藩王之责。到了洪武后期,藩王虽有藩号,但已是列爵不治民,分封不锡土,食禄不治事;王国文官由朝迁选派,犯法时依律审判;王国百姓有侮慢王的,亦要解京审问明白然后才能治罪,以防止王对封地内官民的控制;经济方面则删除了王府若有兴建工程,有司即时由王所居的城中市户差付,不得稽延这条;亲王的岁禄亦减为万石。

不过朱元璋既要诸王藩屏国家,备侮御边,夹辅王室,要讲亲亲之谊,就必须给藩王以实力和特权,所以很多对藩王的限制,并未有太大的效果,藩王的军权仍然被维持着,形成尾大不掉不势,以至于朱棣有实力发动夺位之战。

永乐帝即位后,鉴于前朝之失,对控制藩王极为重视,或以谋反等罪名,分别削去他们的封爵、属官、护卫,取消统领驻军的权力,如借故削去代王、岷王的护卫、官属,齐、谷王先后被废为庶人;或者将要塞地区的藩王迁入内地,如宁王朱权迁往南昌。

永乐时又废除宗室可以为官规定,即使是宗人府,亦改由勋戚大臣摄其事而不备官,所领事务均归礼部管辖。文武百官对于亲王,只具官称名而不称臣。正统十四年(1449),韩藩襄陵王欲入京师,后又愿率子婿从征入侵的蒙古人,但没有得到批准。甚至明末清兵进逼京师,唐王倡议勤王,竟被废为庶人。明末,由于宗藩的厚禄给朝廷带来的严重负担,相当多的中下层宗室已沦为贫困户,于是强烈要求弛松藩禁、请田联自给、试官自效的呼声越来越高。万历中,更定的《宗藩事例》,准无爵的宗室自便生计,准奉国中尉以下宗室参加科举考试,选授京师以外地区的官职,但实行时又加以限制,如对于县令等“亲民官”的职位,朝廷不能放心授于宗室,而只授于中书舍人等一些较为闲散的职位。

亲王封国后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出到封国,以后非奉诏不得进京。永乐时由于笼络人心,准许亲王入朝觐见。成祖死时,宁王权奏请进京,仁宗即以“祖训不敢违”加以拒绝。之后,除天顺时为了“塞疑谗之隙”,特准襄王入朝外,亲王再也没能进京的。

藩王在封地也有许多限制,如二王不得相见;不得擅离封地;即使出城省墓,也要申请,得到允许后才能成行;如无故出城游玩,地方官要及时上奏,有关官员全部从重杖罪,文官直至罢官,武官降级调边疆;藩王除了生辰外,不得会有司饮酒;王府发放一应事务,地方官要立即奏闻,必待钦准,方许奉行,否则治以重罪。王府官亦改用高年不第举人、落职知县等担任,成了位置闲散之地。

对宗室的约束还有:不得预四民之业,仕宦永绝,农商莫通。不得到京师,如有出城越关到京师的,即奏请先革为庶人,然后发往凤阳高墙圈禁,同行之人,发往极边的卫所永远充军。宗室不得擅离境外,有居住乡村者,虽百里之外,十日必三次到府画卯,如果一期不到,即拘墩锁,下审理所,定罪议罚。从郡王至仪宾以下,不得与文武官员往来交结及岁时宴会。请名、请婚也很严格,未经请准,只能呼乳名,不得婚嫁,以致走京游棍以请名、请婚为由乘机勒索宗室钱财,导致许多宗室壮年以后都未能请到名字、成婚。

由于宗藩条例多,宗室动辄得咎,被废为庶人的不少。藩王势力经过多次、多方面的削夺之后,已绝对不能与皇权对抗,皇族内部武力夺位的可能性在正德以后已经消失。那些好饮醇酒、近妇人的藩王,因其对朝廷没有威胁而被称为“贤王”,受到奖励。宗室成了不农不仕、啖民脂膏、被软禁于封地内的典型寄生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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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决明朝宗藩问题

降袭制度。简单说,亲王去世后,只有一个儿子可以继承亲王的爵位,但是这个继承,是降一等继承。也就是说,亲王去世后,只有一个儿子可以继承他,降袭为郡王。同时,降袭还有一个底限。如亲王降到奉恩镇国公之后便不再降袭,郡王降到奉恩辅国公之后便不再降袭。

无论是“世袭递降”还是“世袭罔替”,能继承宗主爵位的终究只有一个人,那么其他的兄弟怎么办呢?清代来说,只能通过考试,为自己谋得封不入八分的小爵位。这个“因考试而得封”的过程,即“考封”。一个人的爵位,只可以由其一个儿子继承,其其他的儿子需要通过考试,来获得不入八分的爵位,这种封爵方式,就叫做考封。

在考封的时候,无论一个宗室考试如何好,一般不能超过这个“基准值”。宗室考封的考试内容,为翻译、马箭、步箭三项。每项考试结果有优、平、劣三个等级,三项都考了“优”,考封给他典制上应有的爵位,即基准值。两优一平,降一等;一优二平者、二优一劣者,降二等;三平、一优一平一劣者,降三等;一优两劣、两平一劣、一平两劣及全劣者,不予爵位。宗室达到20岁可以参加考封,如果当届考封没有得到爵位,可以再参加下一届的考试。也有不少宗室一直考到四五十岁都没有获得爵位。

在明朝的时候,为什么不用推恩令的办法来削藩呢?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明太祖朱元璋病逝,隔代传位于皇长孙朱允炆。建文元年(1399)年,建文帝朱允炆登基不久后开始着手于削藩。建文帝朱允炆利用各种手段和可有可无的罪名,先后将周王朱橚、代王朱桂、湘王朱柏、齐王朱榑和岷王朱楩五位藩王废除,矛头直指藩王势力中最强大的燕王朱棣。

建文帝“先弱后强”的削藩顺序给了燕王朱棣集结部队的准备时间,同时建文帝“翦除燕王羽翼”的举动坚定了朱棣起兵的决心。尤其是燕王朱棣通过装病、装疯、卖傻等行为,成功将被扣留在南京的三个儿子全部遣返后,让朱棣彻底没有了后顾之忧。

建文元年(1399年8月),燕王朱棣以“清君侧”的旗号起兵“靖难”发动战争,历经四年时间成功将建文帝取而代之,“靖难之役”之名也因此被永载史册。

靖难之役

一个皇帝干不过一个藩王!靖难之役既成就了朱棣的神话,也将建文帝永远的钉在了“耻辱柱”上。关于建文帝朱允炆失败的讨论很多,诸如那句著名的“毋使朕有杀叔父名”,错误的削藩顺序,错误的将朱棣的儿子遣返,优柔寡断妇人之仁的性格,错误的用人等等。

与此同时,很多人提出了一个疑问,建文帝朱允炆为何不学学汉武帝,采用“推恩令”的方式和平削藩呢?明明有成功的案例在前,建文帝为何不采纳?下面月关略萌就此问题来分析一下其中的原因。

汉武帝时期的削藩政策—“推恩令”。据《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载:”主父偃说上曰:‘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寸之地封,则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于是上从其计。”

汉武帝根据主父偃的建议,对于各诸侯王死后,除了王位由嫡长子继承外,其他庶子在原封国内封侯,并将诸侯国内的封地分为几部分,传给各个儿子。这一项政策的重要意义在于打破了由嫡长子继承一切的传统,其他庶子也都可以裂土封侯。

推恩令示意图

表面上,“推恩令的”施行给予了诸侯王众儿子(嫡长子除外)莫大的恩惠,等于是格外多出来了一份家产。实际上,汉武帝通过这种方式将诸侯国越分越多,同时单体势力也越分越小,达到消除诸侯国对于中央集权和统治的威胁。

建文帝朱允炆决定削藩时,同样有大臣提议施行“推恩令”,一步步吞噬化解诸藩王势力。据《明史·高巍列传》记载:当时的主政者都在议论削夺藩王,唯独高巍和御史大夫韩郁先后请求对藩王施加恩德。

"高皇帝分封诸王,此之古制。既皆过当,诸王又率多骄逸不法,违犯朝制。不削,朝廷纲纪不立;削之,则伤亲亲之恩。贾谊曰:'欲天下治安,莫如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今盍师其意,勿行晁错削夺之谋,而效主父偃推恩之策。”

建文帝朱允炆并没有采纳高巍提出效仿汉武帝“推恩令”的建议,选择听从黄子澄、齐泰和方孝孺等人的削藩意见,最终导致了燕王的叛乱。

建文帝朱允炆和燕王朱棣

明明有着成功案例的“推恩令”,建文帝却不肯用,这是自己作死吗?其实不然。建文帝朱允炆不是不想用“推恩令”,而是他根本用不了。

建文帝为何用不了“推恩令”?

第一,没有施行“推恩令”的基础条件。

虽然同为削藩,但是由于朝代制度不同,明朝的藩王和汉朝的诸侯王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汉朝诸侯王的诸侯国相当于是一个国中之国。在其封地内,诸侯王对于政权、军权、财权和任免权都是一手抓,拥有高度的自治权,而且封地内的土地也都是诸侯王自己的。而明朝藩王虽然也被封藩并拥有自己的藩地,但是这土地并不是藩王私有而是朝廷的。同样明朝藩王手握兵权,但拥有的只是军事指挥权,并不是所有权,其军队也是朝廷的。

汉武帝“推恩令”的最终的根本目的是达到“分权”和“分地”,一步步分化来减小诸侯国的实力,相当于是“步步蚕食”的策略。而明朝藩王既没有自己的领地,又没有自己的军权,所有都是朝廷自身的东西,根本无物可分。从这方面来看,建文帝压根就没有施行“推恩令”的基础条件。

第二,建文帝不具备施行“推恩令”的实力。

从汉高祖分封七位异姓诸侯王,再到后来的刘氏宗亲诸侯王,诸侯王制度虽然一直存在,但同时也一直是西汉中央政权强力打压的对象,历代西汉皇帝都将这些诸侯王视为最大的隐患。汉景帝时期爆发了著名的“七国之乱”,在诛杀晁错后仍然没有平息,随即又进行了大规模的平乱,从而大大削弱了诸侯王的势力,变相的加强稳固了中央统治势力。

汉景帝时期“七国之乱”

汉景帝的“强压打击”几乎将诸侯王们打得抬不起头。到了汉武帝时期,虽然各诸侯王的势力依然不可忽视,但其对于中央政权统治的威胁已经很弱小。甚至可以说,此时汉朝中央政权的力量完全凌驾于任何一方诸侯王,即便诸侯王们联合起来都不是对手。

基于这样的前提条件下,汉武帝采用“推恩令”,用温和的方式进行削藩,避免了内部战争和消耗。诸侯王们不是傻子,对于“推恩令”的最终目的和结果了然于心。但是在中央政权的绝对实力面前,他们根本无力反抗,只能做那只青蛙,让水慢慢升温煮沸。

推恩令

明朝时期的藩王都是平定、守卫边疆的领导者。朱元璋对于这些藩王儿子都是以扶持为主的态度,钱粮方面可以说极为大方。这当然也跟明初时期的国家局势有关系。诸如朱元璋令朱棣可节制沿边兵马,就是对藩王的一种支持和信任。

在这种相对“纵容”藩王的情形下,藩王的势力可以说与日俱增。反观明朝中央政权,因为要给朱允炆继位铺路,朱元璋“大刀阔斧”,诛杀了一批批开国功臣,大大削弱了中央的实力。可以说,此时中央政权的势力虽然在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但真正的实力上并没有形成绝对的“碾压”。甚至如果诸藩王联合起来,实力上极有可能推翻中央政权。

燕王朱棣

因此,建文帝朱允炆的中央政权没有拥有足够碾压实力的情况下,贸然选择“推恩令”来削藩,很可能起到反作用,引发诸藩王联合叛乱,建文朝可能崩溃更快。

第三、“推恩令”太过漫长,建文帝等不起。

汉武帝采用“推恩令”最终达到了目的,然而这需要一个慢慢“分化”的过程,所耗费的时间也是比较漫长。但建文帝朱允炆却根本耗不起。

朱元璋选择隔代传位给朱允炆,相信朱元璋的那些儿子们十个里面有九个半是心里不服的。对于这一点,早在朱元璋还在世时朱允炆就已经预想到了,甚至还曾提出那惊世一问:

“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不靖,孰御之?”

意思很明显,朱允炆对于藩王的存在和可能造成的隐患十分在意。因为他们名义上是未来皇帝的叔叔,还是常年领兵在外握有兵权的实权王爷。一旦他们起兵造反,光凭他朱允炆一介柔弱书生怎么抵抗?

明太祖朱元璋

对于这个问题,朱元璋也没有想到。最后反问起朱允炆,朱允炆不得已之下硬着头皮用比较“官方”的形式回答:

“以德怀之,以礼制之,不可则削其地,又不可则变置其人,又其甚则举兵伐之。”

从这也可以看出,朱允炆早在继位前就已经开始提防起那些藩王叔叔了,并且在朱元璋那里也没有得到好的建议。等到他登基继位后,藩王的威胁直接影响着朱允炆的皇权统治,让其寝食难安。藩王问题一日不除,那么建文帝朱允炆的心里一天不能安稳。因此,让建文帝朱允炆采取“漫长”的削藩方式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结束语。

综合以上各种客观的、实际的因素,建文帝朱允炆想要效仿汉武帝采用“推恩令”的方式削藩,可以说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理论方法。藩王的威胁过大,建文帝为了维护自身皇权统治,采取最直接、最“刚”的方式来削藩本身也没有错,只不过其执行过程中不够果决以及自身用人上的巨大错误才是其失败的根本原因。

明朝不准王爷进京,清朝不准王爷出京,哪种做法能更好的解决藩王问题呢?

明朝实行的是分封就藩制,清朝实行的是封爵固京制,这两种针对皇室成员的封赏制度有利有弊,但总体说来,清朝的做法更好一点。

明朝实行分封制度首先是朱元璋整出来的,他的考虑很既现实又温情,让自己的得力儿子们去全国各地站岗放哨,既然能保证当地有一个朱姓子孙看管着,但又不给他们真正意义的管辖权,以避免汉朝那种实封实权的诸侯国存在;他温情的一面更好理解,老子辛苦一辈子打下江山,总得让自己的家人后代享受到胜利果实,儿子们不能全当皇帝,就当个一生吃喝不愁的王爷吧。

朱元璋的这种分封制度没过多久就土崩瓦解了,他儿子朱棣作为藩王造了他孙子皇帝朱允炆的反。朱棣造反成功就非常明显的凸显了朱元璋这种分封就藩制度的弱点,藩王在外,虽然没有当地管辖实权,但又一定的兵权和兵力(朱元璋不能让儿子自己扛着刀去站岗吧),如果这些藩王要造反,极具威胁性。

朱棣造反当皇帝后,就对这样的分封就藩制度做出了调整。子孙分封就藩没有问题,毕竟是老子朱元璋定下的祖制,但是绝对不允许藩王拥有过多的兵权,连给自家王府看大门的兵丁都有限制,并限制了藩王的出行和行动自由,藩王要进京一趟,如果没有皇帝的圣旨,锦衣卫就直接抓到天牢,藩王与藩王之间不允许有联系,藩王与大臣之间更加不得有任何往来。

自明成祖朝开始,明朝的藩王待遇就非常可怜了,差不多就是个异地监禁差不多,虽然不愁吃喝,但要有点什么作为基本不可能。

清朝的封爵固京制度就与明朝的分封就藩有很大的不同,清朝统治者可能从明朝那里得到了一些警示和教训,对于皇室成员的分封采取了不同的制度,王、郡、子等等封号依然都有,待遇也很不错,但是只有一条,就在北京城给呆着,王府给你制办好,住着你一家老小,王爷还得上朝当差。

清王朝就很精明,把这一众宗亲贵族圈养在京城,放在眼皮底下,而且还让你干活,毕竟有些事情自己人来办要放心得多,这不但给了皇亲们名誉和物质上的待遇,更是在参政权上给予一定的待遇,王爷们的某些抱负得到了一定的施展,但在对于皇位的觊觎又给予严密的防范。

这两种制度对比来看,清朝的分封固京制度虽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有很强的风险控制性,毕竟在整个京城里还是皇帝的势力最大,哪个亲王、王爷要是有异心,分分钟就能提到大牢里;而明朝的分封就藩制度,等于把宗亲进行外放,如果他们在藩地里闹腾点动静来,皇帝不一定是第一时间得知,就算得知,要进行有效的防范,又有了时间差和距离感,不好收拾,比如正德年间的宁王造反。

从整个明、清两朝来看,清朝还没有一例王爷实打实的起兵造反的,但是明朝是有的。所以从事情结果就能看出哪个制度孰优孰劣了。

明朝初年分封藩王问题,最终是怎样解决的

明朝的藩王制度分为两个时期。第一阶段,在朱元璋时藩王只有五千到三万的王府卫兵并规定在外敌入侵时可以负责一切大小事务。第二阶段,在朱棣之后藩王只有一个显赫的身份和富贵并无实权。

明朝各藩王封地略述

晋王:明太祖子,建藩国于山西太原府。

燕王:明太祖子,建藩国于北平,后为帝系,是为明成祖。

周王:明太祖子,初封为吴王,建国于浙江钱塘府,后改封为周王,建国于北宋故都河南开封府。

楚王:明太祖子,建藩国于湖广武昌府。

齐王:明太祖子,建藩国于青州,因罪被禁锢京师,不久即被正式废为庶人,取消齐王封爵,藩国也被废除。

鲁王:明太祖子,建藩国于山东兖州府。

蜀王:明太祖子,建藩国于四川成都府。

湘王:明太祖子,建藩国于湖广荆州府,后获罪削去湘王爵位,废除封国。

代王:明太祖子,初封为豫王,后改封为代王,建藩国于山西太原府。

肃王:明太祖子,初封为汉王,后改封为肃王,初建藩国于平凉府,又就藩甘州府,后建藩国于甘肃兰州府。

辽王:明太祖子,初封为卫王,初建藩于辽宁广宁府,后建藩国于湖广荆州府。

庆王:明太祖子,建藩国于宁夏卫(今宁夏银川市)。

宁王:明太祖子,初建藩国于大宁卫,后建藩国于江西南昌府。

岷王:明太祖子,初建藩国于甘肃岷州府,后建藩国于湖广武冈府。

谷王:明太祖子,初建藩国在上谷宣府(今河北宣化县),后改建藩国于长沙。后阴谋政变,获罪削去谷王爵位,废除封国。

韩王:明太祖子,初建藩国于开源,后改建藩国于平凉府(今甘肃平凉县)。

沈王:明太祖子,建藩国于开源潞州府(今山西长治市)。

安王:明太祖子,建藩国于甘肃平凉府(今甘肃平凉市)。

唐王:明太祖子,建藩国于河南南阳府。

郢王:明太祖子,建藩国于湖广安陆府。

伊王:明太祖子,建藩国于河南洛阳府,明世宗时削去伊王爵位,废除封国。

靖江王(明太祖朱元璋侄子):建藩国于广西桂林府

  • 评论列表:
  •  可难雨铃
     发布于 2022-07-13 22:26:40  回复该评论
  • 定是第一时间得知,就算得知,要进行有效的防范,又有了时间差和距离感,不好收拾,比如正德年间的宁王造反。从整个明、清两朝来看,清朝还没有一例王爷实打实的起兵造反的,但是明朝是有的。所以从事情结果就能看出哪个制度孰优孰劣了。明朝初年分封藩
  •  拥嬉倥絔
     发布于 2022-07-13 19:23:04  回复该评论
  • 即以离间亲亲关系罪处斩。纵使藩王真有大罪,亦不得加刑,只能召到京师,由皇帝发落,重则降为庶人,轻则当面申饬,或遣官谕以祸福,促使改过自新。洪武二十作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奉天门谕群臣,再次强调皇亲除了犯谋逆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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