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私自猎杀野生动物有期徒刑是多少年
- 2、猎杀野生动物属于什么违法
- 3、猎杀国家级保护动物触犯刑法了吗?
- 4、野生动物致害怎么补偿?
- 5、为满足个人食欲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被抓,非法狩猎会被怎么判?
- 6、山东聊城两男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被抓,非法猎杀动物会受到什么惩罚?
私自猎杀野生动物有期徒刑是多少年
您好,
可能涉及非法猎捕罪、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猎杀重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一、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使用非法持有的枪支猎杀重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同时还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当数罪并罚。
《对于食用被捕杀的重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行为,同样涉嫌犯罪,所涉罪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二、《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猎杀野生动物属于什么违法
按实际情况,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有可能属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扩展资料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非法狩猎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三)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参考资料来源: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猎杀国家级保护动物触犯刑法了吗?
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第三条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特别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第四条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的;
(三)以武装掩护方法实施犯罪的;
(四)使用特种车、军用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
(五)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参考资料:文县公安局网-《刑法》
野生动物致害怎么补偿?
首先要明确的是,无论如何处置伤人的动物,都不是一个关于这个动物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因为责任在法律上是针对主体来说才有的东西,而动物不能成为法律上的主体(即无人格;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有人格属性)。对伤人动物的法律评价,实际上是对于“危险物”的法律评价。而对于危险物来说,重要的问题在于如何管理。从物理形态上直接消灭当然是一种管理方法,但不一定是必要的,也可能带来负面效果。这就好比,有人开车撞死了人,这个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是构成犯罪,但把这辆车砸烂,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反而影响到加害方的赔偿能力。但人是一种很情绪化的生物,他的诉求常常并不是出于一种理性的目的。就好比上面这个汽车的例子,虽然一般人可能不会去砸车,但很难说在特定情况下被害者亲属不会有这种诉求。在心理上,这有两个原因。一是归因的问题。归因是一种心理行为,其结果是因人而异的。虽然从逻辑的角度来说,有一些更可取的归因方式,但并不能阻止人们违反逻辑去建立因果联系的思维方式。所以,人们会把“受伤”的结果归因于致伤的事物,即使理性上他们知道这不太合理。对于被动物伤害的人或者他们的家人来说,他当然知道管理人应该承担责任,但他可能就无法说服自己那个动物不是构成这个伤害的原因。二是补偿心理。当一个不好的结果发生时,人们往往无法坦然接受,而一定要做一些事来说服自己已经对现状进行过弥补。而消灭导致不好结果的那个事物本身,就是最常被考虑的一种。从这个角度来说,要求处死动物,和刑事案件的被害者家属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很可能出于同一种心理机制。如果人们对后者表示认同,我觉得也应当理解前者。所以,对于如何回应题主的疑问,我们主要需要回答这样两个问题:1、我们是否愿意承担额外的成本,来有效管理而不是直接消灭一种危险动物?犬只管理里有一种做法,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如果一只狗有明显的主动伤人经历,则它会被认定为烈性犬;而对于此类烈性犬,如果一个社会不愿专门设立一个豢养机构(即额外支付社会成本),那么常常会采用捕杀的手段处理。而对于老虎、狮子这种显然的危险动物,因为我们原本就承担了额外的成本来管理他们(只允许动物园、科研机构等养殖),所以对于他们的伤人来说社会成本反而是一个次要的考虑要素。当然,这仅限于人们所熟悉的危险动物,对于一种不熟悉的危险动物(比如能说话开车打手枪的黑猩猩),情况则又有不同。2、我们是否愿意将对受害者的心理安慰看得足够重要,以至于可以为之牺牲其他社会利益?老虎伤人,很多人会赞同处死老虎,这是因为处死一只老虎所牺牲的社会利益还相对较小。但我们可以换一个例子,比如大熊猫。我们假设繁殖出了一只很狂暴的大熊猫,他甚至比一般的动物园里的老虎更喜欢攻击人类,然后我们再假设有个人不幸被这只大熊猫拍死了、血肉模糊,那么我们该不该处死这只大熊猫呢?比如我们不妨再假设这只大熊猫刚好在最爱大熊猫的日本人的动物园里?(虽然这个假设可能刚好很符合某些人的口味)在这个例子中,处死致害动物所牺牲的社会利益被提高了,人们的权衡可能会更复杂一些。
为满足个人食欲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被抓,非法狩猎会被怎么判?
根据野生动物的保护等级不同,非法猎捕面临的罪名也会有所区别。如果是一般野生动物,那么可能面临的是涉嫌非法狩猎罪,如果是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保护动物,那么面临的就是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非法狩猎罪
首先非法狩猎针对的是广泛的普通野生动物,所谓非法并不是说所有对于野生动物的狩猎行为都是非法行为,重点是指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情节严重才会涉嫌违法。
我国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是划分了保护区域的,也会为了动物的繁殖,划分了季节限定,另外也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
当行为人涉嫌以上行为时才会面临刑事惩处,那么又什么情况下,才算情节严重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日常生活中,比如杀害野猪,过去因为杀害野猪被判刑的案例也不少。
而涉嫌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对比上面的非法狩猎,这个罪针对的是更珍贵的野生动物,比如国家规定的一、二级保护动物。因此判刑也更重,并且该罪是行为犯,对比非法狩猎,非法狩猎需要达到一定数量,一定条件,该罪是只要触犯了就会被立案,就属于犯罪,你可以理解成只要是一只,你有猎杀这个行为,也够判刑了。
并且该罪根据司法解释,判刑也更多和动物保护等级有关,根据该罪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比如曾经有人抓捕了13只学名鸦鹃的“毛鸡”用来泡酒,但是因为其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因此最终被判刑十年。
还有为了嘴巴好吃,猎杀野鸡,结果野鸡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白冠长尾雉,最终也被判刑。
客观说,现在基本上没有人物质匮乏,明明那么多鸡鸭鱼肉可以吃,也有医院给你看病,但是很多人就是为了追求所谓的补身体,甚至是口腹之欲,就去猎杀野生动物。最终残害动物生命,自己也活该被判刑坐牢。
真的希望大家善待动物,这也是善待人类自己,你不缺这一口吃的。
山东聊城两男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被抓,非法猎杀动物会受到什么惩罚?
这种壁虎叫无蹼壁虎,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私自捕捉一只无蹼壁虎就违法,捕捉20只以就构成了犯罪,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的刑事案件。
无蹼壁虎已经被列为濒危物种,主要分布在中国,无蹼壁虎是夜行性蜥蜴,白天常在阴暗的地方,晚上出行。遇到危险的时候会自断尾巴。它的主要食物是小昆虫,比如蚊子,苍蝇,飞蛾,蜘蛛,甲虫等。无蹼壁虎它帮助人们消灭了很多害虫,减少了病毒的传播渠道 。
一、两个男子非法狩猎无蹼壁虎700多只
2020年9月29号深夜,有两个陌生的男子骑摩托车在村里面转悠,村民们便报了警。后面民警到村里面发现两名可疑的男子,携带的袋子里面有许多的壁虎。必须经过森林公安的鉴定,发现是无蹼壁虎。
二、不要去捕抓野生动物,呼吁大家拒绝吃野味
为什么有些人就非得冒这种风险去捕捉野生动物,也不至于破坏了生态的平衡,让这些频危的动物越来越少,而且野生动物有可能会传播病毒。这些捕捉野生动物的人是忘了新冠病毒、非典是如何来的?我们不知道野生动物身上到底携带了什么病毒,这些病毒可能都存在着潜在的危险。这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去年一直严打抓野生动物的,可是有些人还是为了利益做违法的事情。
大家别贪嘴,也不要什么东西都不管不顾的往嘴里送。家里的家禽不是非常好吃吗,非得去吃这些野生动物。就是因为人们随意的捕捉野生动物导致。生态链遭到破坏,现在害虫越来越多 。呼吁大家一定要保护野生动物,不要去轻易的抓捕和食用,这也是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