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女子晒吵架截图被闺蜜起诉是怎么回事?
- 2、假如我和我闺蜜吵架了,你会怎么劝他,直接发给他,然后发聊天记录给我?
- 3、帮我找一段闺蜜之间吵架撕逼的对话
- 4、和最好的朋友反目成仇是什么体验?
- 5、第一张图是我和闺蜜的聊天记录 第二张是男朋友看到聊天记录后的反应 他把我闺蜜当成男得了 我要原谅他
女子晒吵架截图被闺蜜起诉是怎么回事?
31岁的张女士没想到,和朋友在短信上的一段口角纷争,竟被朋友将聊天中对自己带有侮辱性的话语记录截图,并附上自己的照片发到朋友圈。“我没想到她竟然会这样做,很多朋友后来都问我是怎么回事。”张女士对朋友的做法感到异常愤怒,并将对方起诉到法院。
6月20日,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张女士的这位朋友因侵犯张女士的名誉权,客观上影响了张女士的社会评价,法院判决赵女士立即删除其朋友圈相关侮辱性言论,并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函至少保留3天,同时赔偿张女士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微信朋友圈辱骂朋友被起诉
今年31岁的张女士是阆中人,在阆中经营一家酒吧,和年长她1岁的赵女士本来是朋友关系,不过,这段朋友关系却在今年3月份“走到了尽头”。
2017年3月6日晚,张女士和赵女士在酒吧喝酒间隙,聊起了另外一位两人都认识的陈姓朋友(女性),不过,谈话间,张女士讲到和这位陈姓朋友因为脾气不和,没有联系。
让张女士没有想到的是,赵随后在这位陈姓朋友面前提到了这次谈话,并讲了一些关于张女士的坏话,陈还为此打来电话质问张女士。这让张女士一头雾水,张女士随后在微信上联系赵女士,责怪对方不应该在陈面前添油加醋。事后证明,这是一次不愉快的交流,张女士随后被拉黑。之后,张再次通过短信联系赵女士,从张女士提供的两人短信聊天记录截图了解,两人彼此都用了一些粗俗的语言辱骂对方,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
第二天,张女士便接到很多朋友发来的消息,称赵女士在朋友圈发布了一些对她不利的言论。张女士赶紧打开微信,手机屏幕上弹出的画面让她极度郁闷,因为赵女士竟然将此前在短信上辱骂她的聊天记录截图发到了朋友圈,同时出现的,还有张女士本人的照片。赵女士还在微信朋友圈写到:“我真喜欢看你生气的样子”
“很多朋友都看到了这条消息,都打电话来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张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说,这件事对自己的影响很大,甚至有人将此事告知父母,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甚至,这件事还引发了自己与丈夫之间的矛盾。
3月8日晚,张女士约赵女士解决双方因微信所引发的事宜,后经阆中市沙溪派出所出警解决未果。之后,张女士将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赵女士当面向自己道歉,并通过当地媒体刊登道歉信和在微信平台上为自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此外,张女士还要求赵女士赔偿自己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判她在朋友圈道歉3天
一个月后,案件在阆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成都商报记者采访得知,庭审当天,作为被告的赵女士并未出庭,亦未向法庭提交书面答辩意见。6月20日,成都商报记者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女士在微信朋友圈上通过发布辱骂、侮辱性语言以及附上张女士照片的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名誉权,客观上影响了张女士的社会评价,理应承担侵权责任,张女士主张的精神抚慰金也应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最终判决赵女士停止对原告张女士的侵害行为,删除其朋友圈内的辱骂、侮辱性言论及所附上的原告张女士的照片,并在朋友圈内发布向张女士的道歉函,发布天数不低于三天,同时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赵女士目前尚未在朋友圈的道歉,张女士接下来打算申请强制执行,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本案目前尚未过上诉期,赵女士若对本案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焦点一:
在朋友圈辱骂他人,可能涉嫌违法
名誉是指社会对特定民事主体品德、才能以及其他素质客观、综合的评价,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就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在本案中,赵女士在个人微信朋友圈上通过发布辱骂、侮辱性言论并附上原告张女士照片的行为,在朋友圈内引起了朋友的关注,客观上影响了张女士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张女士的名誉权。
同时,按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赵女士所发布的微信在原、被告的微信朋友圈中进行了较大范围内的传播,该辱骂、侮辱性言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工作,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被告赵女士理应当向原告张女士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焦点二:
除了经济赔偿,还要在朋友圈发道歉函
按照张女士的理解,赵女士的行为对自己和家庭造成太大负面影响,除了要求经济赔偿外,还要求对方当面向自己道歉,并在报纸、媒体上刊登道歉信为自己消除负面影响。不过,法院最终判决显示,除了一定的经济赔偿,仅要求赵女士在朋友圈发布不低于三天的道歉函。
对此,赵女士发布的消息主要是在自己的朋友圈传播,而且很多人都是她和张女士共同认识的朋友,传播的范围有限,鉴于此,才要求赵女士在朋友圈向张女士发布道歉函为其消除影响,“这也是对大家的一种警示,每个人,在个人朋友圈发布消息时,也要慎言。”
焦点三:
骂人者拒道歉,受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如果赵女士没有上诉,又拒不在朋友圈内发布道歉函,张女士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法院可以以赵女士名义发布对张女士的道歉函刊登在当地媒体上,不过,相关刊登费用将由赵女士承担。
现在微信上的一切都可以作为证据保留使用的,所以千万不能任性乱发东西伤人害己,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多学学法律知识,对自己没有坏处。
假如我和我闺蜜吵架了,你会怎么劝他,直接发给他,然后发聊天记录给我?
和闺蜜吵架了
可以主动道歉
毕竟是闺密
大家都彼此了解
相信对方会原谅你
你直接发给她道歉的话
先拿出自己的姿态
大家还是一辈子的好姐妹
帮我找一段闺蜜之间吵架撕逼的对话
主动缓和气氛吧.!.建议你要生气前先停五秒,让自己冷静下来。就不会想再发脾气哈~如果对你有帮助,我就会开心了^^
和最好的朋友反目成仇是什么体验?
是一种很痛苦、很难受的感觉,见面都会很尴尬,我们之间渐行渐远。我刚接触到她是高三复读,她一开始和我朋友住一个寝室,偶然看到她就对她有点好感,感觉这人矮矮的,戴一副银色圆框大眼镜,挺可爱的,也觉得她有点漂亮,有意无意想要认识她。后来分到了一个寝室,就睡在我下铺,就开始有更多接触了。
那时候觉得她特立独行的有点酷,经常迟到但无所畏惧,衣品又挺好,我喜欢。那时候八个人一个寝室,晚上洗漱时间只有半个小时,所以我每次都特别快的跑回寝室,但是很多时候没想到她比我还要快…后来我和她更熟了一点,我有时候就是会向她撒娇让我先去洗澡,现在已经记不清我是不是天天都是那样让她让我了。
后来我们之间竟然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吵架,最后矛盾越来越大。她竟然跟我说很不喜欢和我在一起玩,讨厌我。她一点都不想让着我。让我先去洗澡只是不好意思拒绝,很讨厌我自以为是的感觉。后来她在朋友圈发我们之间吵架的聊天记录,最后我们在朋友圈对骂,本来是很好的关系,最后弄得很僵硬。朋友圈里的人都知道我们吵架了,而且永远都不能和好了。
我跟我的男友本来关系很好,但是后来她竟然插足我和我男朋友之间,还勾引我的男友,经常给他发骚扰短信。因为这件事,我和我男友不能再好好相处下去了,最后我男友真的跟那个女人跑了,我真的想不到我们本来是那么好的朋友,最后还反目成仇,连见面都十分尴尬。
第一张图是我和闺蜜的聊天记录 第二张是男朋友看到聊天记录后的反应 他把我闺蜜当成男得了 我要原谅他
哈哈
这事儿
首先你跟你男朋友说清楚就是了
他吃醋也是喜欢你的表现
其次你男朋友想要限制你
这点比较可怕
虽然是喜欢你的表现
但是爱对方不应该以限制对方为前提啊
这毛病在我看来还是挺原则的
要是我的话
就这个问题与对方交流几次
如果实在扭转不了局面我是不会继续了
建议找个成熟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