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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同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围。所以,作为电子数据其中之一的微信聊天记录当然也是可以当作证据使用。不过微信聊天记录想要当做法律证据使用必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能够证明微信的使用人是当事人之一。如果不能证明,微信聊天记录就与本案件无关,所以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微信聊天记录是完整的。如果只是断章取义的聊天记录是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凭微信聊天记录怀疑对方诈骗,可以报警吗?
可以,如果觉得自己被骗,可以报警,聊天记录也是证据的一部分。
被人骗了钱,没留证据,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报警吗?
不能的,即使是报警的话也是不起作用的,因为现在讲求证据,而且孤证不证,就是说单一的证据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可以作为报警的证据吗?
可以的。
这个是物证。聊天记录可以做为证据之一,但是不能作为最终处罚/判刑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