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东北石油大学通过攻击教务系统改挂科成绩的那个广告是真的还是假的?...
- 2、网上那个黑进大学教务系统修改挂科是不是真
- 3、怎么侵入老师学习通后台
- 4、有哪位好心的人能教教我怎么入侵学校的教务系统 十分感谢你。、、、
- 5、找能入侵教务系统的人
东北石油大学通过攻击教务系统改挂科成绩的那个广告是真的还是假的?...
改是能改但是没用的。。改了学校能查到的。。成绩不仅仅是教务系统里面有。。还有纸质的档案的。。。。。曾经我们学校有个学生就入侵学校的数据库,改了自己的成绩- -。。结果被查到了。。。
网上那个黑进大学教务系统修改挂科是不是真
只要你经常去上课,不旷课,期末考试去考试,基本都不会挂科,我给你举个例子 我英语很
烂,基本是ABCD级别的人,高考英语40多分,大学英语课,最多就是缺课2次,并且按时把她要求交的作业交了,然后考试前老师给画画题,把画的题的答案要么记下来,要么打个小炒!期末了去考试,基本都在70分左右!像那些专业课我平时会听课的,所以分数一般都在85到95之间!我除了英语大一的时候挂科了(因为那个时候不明白,老逃课,期末画题也不看,还不交作业)以外,一直都没挂过,并且平均分一直是84左右!也就是英语能拖拖后退,但是能在70左右。所以大学不是很好挂的,除非你不去上课!只要是上课,都不会挂科!
怎么侵入老师学习通后台
一般人是没法侵入的。
好心人的话就直接教你不要干那傻事了,估计你是因为考试成绩或者是学分或者是不能毕业的问题想入侵学校的教务系统修改你需要修改的东西吧,这个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你可以放弃这个想法了,除非是专业的黑客,一般人是没法侵入的。入侵学校的教务系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即便是你入侵进去了,教务系统里都有数据备份的,你入侵之后,备份数据一恢复,那等于没入侵一样,而且你还会因为受到法律制裁的。
有哪位好心的人能教教我怎么入侵学校的教务系统 十分感谢你。、、、
好心人的话就直接教你不要干那傻事了,估计你是因为考试成绩或者是学分或者是不能毕业的问题想入侵学校的教务系统修改你需要修改的东西吧,这个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你可以放弃这个想法了,除非是专业的黑客,一般人是没法侵入的。
还有,入侵学校的教务系统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即便是你入侵进去了,教务系统里都有数据备份的,你入侵之后,备份数据一恢复,那等于没入侵一样,而且你还会因为受到法律制裁的
找能入侵教务系统的人
入侵教务处系统修改成绩,属于犯罪行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包括下列3种情况: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所谓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含网络、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其功能多种多样,如进行文件编辑、采集、加工、存储、打印、传输、检索或者绘图、显像、游戏等,可用于不同行业、不同目标。同行业、不同目标的计算机系统其具体功能又会有所差别,如航空铁路售票、气象形势分析、预测、图书、报刊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等。无论用于何种行业或者用于何种目标,只要对其功能进行破坏即可构成本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方法,包括对功能进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等具体行为,其中,删除,是指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有的一功能加以取消,既可以是取消其中的一项,也可以是其中的几项或者全部、修改是指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部分或者全部地进行改变,或者将原程序用别一种程序加以替代,改变其功能,增加,是指通过增加磁记录等手段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添加其原本没有的功能。至于干扰、则是通过一定手段如输入一个新的程序干扰原程序,以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转,行使其功能。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所谓数据,在这里是指计算机用以表示一定意思内容或者由其进行实际处理的一切文字、符号、数字、图形等有意义的组合,所谓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则是指固定存储中计算机内部随时可供提取、查阅、使用的数据,或者已经进入计算机正在进行加工、处理以及通过线路而由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传递过来的数据。所谓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合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合化语序列,至于计算机应用程序则是指用户使用数据的一种方式,是用户按数据库授予的子模式的逻辑结构,收发室对数据进行操作和运算的程序。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是指通过输入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指令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的行为。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所谓破坏性程序,是指隐藏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文件、执行程序里的能够在计算机内部运行,对其功能进行干扰、影响的一种程序。计算机病毒,作为一种破坏性程序的典型,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所谓制作,是指创制、发明、设计、编造破坏性程序或者获悉技术制作破坏性程序的行为。所谓传播,则是指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含网络输入、输出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以及将已输入的破坏性程序软件加以派送、散发等的行为。 破坏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其罪。否则,如果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虽有危害后果但不是严重后果,即使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也不能构成本罪。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造成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如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的;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部分甚或全部丧失,严重影响工作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致使秘密、重要数据、资料、信息毁弃,造成严重损失的;出于恐怖等违法犯罪目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二、量刑标准 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三、立案标准 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